三航企與首都機場警方聯動處置延誤糾紛-中國民航網
為了更好解決不正常航班引發(fā)的糾紛等問題,東航北京分公司19日與首都機場公安分局簽署了《航班延誤聯動處置協議》,明確今后將由航空公司與警方共同處理由航班延誤引發(fā)的旅客糾紛事件。至此,已經有三家航空公司與首都機場公安分局簽署類似協議,另外兩家為海航、國航。
《航班延誤聯動處置協議》明確了在發(fā)生不同程度的航班延誤時,或預測有大面積航班延誤時,首都機場公安分局相應提前投入警力,提高見警率,安排警力加強在值機柜臺、登機口、退改簽窗口等易發(fā)生糾紛的地方巡邏;當發(fā)生旅客霸機不下、擅入跑道、侵犯人身權利、破壞公私財務等違法行為時,及時出警,充分發(fā)揮公安機關職能處置各類警情。首都機場公安分局承諾,當接到航空公司報警后,確保在5分鐘之內到達現場。
因航班延誤引發(fā)的糾紛事件呈逐年上升之勢
根據北京首都機場公安分局的統(tǒng)計,2009年因航班延誤引發(fā)的糾紛事件為287起,2010年為327起,2011年達到382起,呈逐年上升之勢。
在雨雪等惡劣天氣下,航班很容易出現大面積延誤的現象,如果航空公司處置不當、旅客不理智的情況下,糾紛很容易升級。從上海和廣州兩地的旅客擅入機場停機坪事件,已然能夠看出這種勢頭。
原本旅客維權意識增強是公眾素質提升的佐證,然而維權也要講究方法,更不能違法,占領或沖入跑道、攔截飛機等行為已經危害到了飛行安全,屬于違法行為。
《民用航空安全保衛(wèi)條例》規(guī)定,機場內禁止下列行為:無機場控制區(qū)通行證進入機場控制區(qū);隨意穿越航空器跑道、滑行道。違反規(guī)定的,輕則處以警告、罰款、治安拘留等,情節(jié)嚴重還可予以刑事處罰。
信息不對稱是產生糾紛主要原因之一
根據2010年航班不正常原因分類統(tǒng)計可知,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占到41.4%,天氣原因為19.5%,流量控制27.6%,但部分旅客認為航班延誤皆為航空公司一家之因,加之民航行業(yè)知識的普及程度較低,航空公司給出的關于流量控制、天氣原因等解釋都不能被旅客愉快地接受。
“這種信息的不對稱、溝通的不順暢以及旅客對民航知識的欠缺,很容易引發(fā)航空公司與旅客之間的糾紛?!睎|航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邱紅平告訴記者。
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全力保障“第一國門”秩序穩(wěn)定
首都機場素有“第一國門”之稱,涉及安全絕無小事。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局長魏亞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為更好解決旅客滯留問題、處置糾紛事件、維護機場秩序,首都機場警方與各航空公司一直在共同尋求解決的辦法。今年2月份,首都機場公安分局與海航簽署協議,在首都機場1號航站樓將海航柜臺作為試點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隨后,4月18日和19日分別與國航、東航簽署協議,將聯動機制推廣至首都機場2號、3號航站樓。
4月18日晚,北京首都機場因雷雨天氣有230多架航班取消及延誤,由于應對措施及時有效,機場秩序良好,并未上演類似上海和廣州兩地的旅客擅入機場停機坪事件。
各大航空公司推出避免糾紛新舉措
東航在航班正點率方面一直走在中國民航的前列,2010年、2011年連續(xù)兩年航班正點率位居三大航之首。對于航班延誤的后續(xù)服務,東航也相繼出臺多項措施,比如通過電話、短信、網絡、微博等方式將航班延誤信息通知旅客,配備更多的服務人員進行解釋、引導工作,及時安撫旅客情緒。
同時,為簡化旅客滯留情況下的退改簽等手續(xù),海航、東航屆時會把值機柜臺直接切換為簽轉柜臺,讓旅客不用往返奔波就可以辦理完相應手續(xù)。而此前國航也宣布了一些處置辦法,包括在航班起飛前3個小時,將延誤情況第一時間通知留有聯系方式的旅客。同時,可以簡化退改簽手續(xù),讓旅客在家中就可改簽。(潘曉亮 劉晗)
